开放实验室工作规程

发布者:陈龄发布时间:2016-04-11浏览次数:359

根据开放实验室的开放性和重要性,师生在使用开放实验室工作学习时应遵循下列规程。

1、申请使用开放实验室,预先填写“申请使用开放实验室”计划表,按预计填好表格,交给实验室审查核对。

2、实验室根据申请师生的具体要求和实验室人员设备场地情况,落实方案。

3、实验室指定专业实验老师,指导、协助申请人完成工作,学习和研究任务,并作为工作量计入档案。

4、学生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,进行选题。对于本科学生,除第一学期外,每学期必须使用开放实验室一次以上,在开放实验中完成的综合、设计、创新性实验的成绩,教师根据学生的评价问题,发现问题,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,方案和具体实施的结果五个方面的情况,评定学生创新结果的成绩,作为活动课程成绩给予学分或作为见习、毕业设计成绩的参考。

5、每位使用者,完成了实验任务后,必须将工具、仪器仪表归还给实验室并在交接表上签名,丢失损坏的工具、仪器仪表,按“赔偿制度”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