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建制与管理

发布者:陈龄发布时间:2016-03-15浏览次数:364

中心建制与管理

艺术设计实验中心建制为校级实验室,办公地点设在艺术学院。中心由学校主管,实行校、院两级管理模式。学校主要统筹协调全校实验教学工作,综合管理学院实验教学发展建设规划和实验教学质量。学院主要是组织制订、实施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和建设计划,督促、检查和落实实验教学工作。

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,主任1人,副主任2人,均由学校委派艺术学院院长、副院长兼任。中心主任全面主持中心的实验教学、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建设工作。其主要职责为承担实验室的教学任务、科研任务,明确学科发展方向,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;合理安排使用实验教学经费,领导和组织完成实验教学、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。通过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,协调实验室各项工作,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。副主任负责中心日常工作,主要是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。其主要职责为安排实验中心人员的工作,按教学计划落实实验指导教师、实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验教学任务,组织编写和审定实验教材、实验讲义;组织实验教学改革;根据实验室发展规划,组织编写仪器设备更新、添置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购计划;对新添置的仪器设备认真组织安装、验收;作好仪器设备的维护、维修和保养工作;抓好实验室安全、卫生工作,实验室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并定期实行检查,保证实验室经常处于安全整洁的环境。各分实验室分别设有具体负责人。此外由高水平、高职称教师构成实验室教学队伍的主干力量,专职的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常规管理和辅助教学。

学校有关部门参与艺术设计实验中心的宏观管理,如学校教务处具体管理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质量工作,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具体负责实验室发展规划的制订与落实。学院教学办公室和实验中心共同负责安排和落实实验教学,检查实验教学质量。学院每学期都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实验教学检查,总结经验,找出不足,及时改进。

为保障跨域课程顺利开展,中心特制定课程调配原则如下:多学科共同使用同一实验室时,采取重点学科优先、普通学科调配的原则;多专业共同使用同一实验室时,采取本专业优先、非专业调配的原则。

艺术设计实验中心根据自身特点,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、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、低值易耗品领用制度、人员管理制度等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。此外,实验中心还配备了实验秘书、资产管理员,以保证中心日常管理更加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