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汉大学学生实验守则
(江校〔2003〕60号)
一、在实验前,须根据实验项目内容认真做好实验预习,明确实验目的、步骤、原理,了解操
作规程。未做好实验预习者,不得参加本次实验。
二、按时到实验室参加实验,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。缺实验3次以上者需重修实验课。
三、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。不得擅自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材料。
不得将实验室内的仪器、材料及药品带出实验室,违者通报批评并按其原值加倍罚款。
四、实验中,要保持严谨的科学态度,接受教师指导,按照要求实验,认真观察,实事求是地记录数据,不抄袭、不伪造。每次实验结束后,应将实验记录交实验指导教师审查、签字认可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五、注意实验安全,防止人身及设备事故的发生。若发生事故,要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,并保
护现场,不得自行处理。
六、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用水、用电及实验材料。
七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得高声喧哗、随便离位、谈笑打闹。实验室严禁抽烟,不准随地吐痰,
不准吃零食和乱扔果皮纸屑。夏天不准穿背心、拖鞋进入实验室。
八、实验结束后,应将实验用的器材摆放整齐,实验场地打扫干净,做到实验台无灰尘、无水滴,地上无纸屑及杂物,实验柜内整齐干净。